南华读书会章程
总 则
南华读书会(以下简称“读书会”)成立于2008年5月4日,是接受南华大学党校指导,由学生党员、预备党员及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自发组建的,以读书为主要形式的学生社团组织。
读书会旨在引导会员“好读书、会读书、读好书”,鼓励会员对世情、国情、党情、民情和校情的认知,促进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实现全面发展。
读书会追求真理、崇尚学术,倡导民主平等、百家争鸣,积极践行“明德、博学、求是、致远”的校训,弘扬“勤勉务实、甘于奉献、刚健自强、敢为人先”的南华精神,立足校园,胸怀祖国,放眼世界,心忧天下,造福人类。
第一章
会 员
第一条 入会的基本条件:
1、南华大学在籍学生党员、预备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;
2、有远大理想、抱负,积极进取;
3、品行端正,乐于奉献;
4、学习成绩优良。
第二条 入会程序:
1、入会申请 凡符合入会基本条件的个人、由各学院学生党支部或读书会会员推荐均可提交入会申请书;
2、预备审批 提出申请的同志经读书会会员大会讨论通过,成为读书会预备会员;
3、转正审批 预备会员预备期(六个月)满后,提交转正申请书,经读书会会员大会讨论通过,即可成为读书会正式会员。
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:
1、参加读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,阅读读书会有关资料、刊物的权利;
2、在读书会的会议上发表各项评论的权利;
3、批评、建议和监督读书会的权利;
4、真实报道读书会活动消息的权利;
5、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6、推荐优秀同志入会的权利。
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:
1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党纪和学校的各项制度;
2、遵守读书会的章程,服从读书会的管理和安排,执行读书会的各项决议;
3、按时并积极参加读书会的值班、会议和各项活动;
4、按期向读书会汇报对自定目标实现的情况;
5、自觉维护读书会的名誉,正确使用会员的权利;
6、会员因故不能参与读书会的工作或活动,须在工作和活动进行之前向会长请假;
7、不得借读书会的名义做与读书会无关的事。
第五条 预备会员没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第六条 会员要求退会,应当经读书会会员大会通过后宣布执行。
第七条 会员毕业后,读书会保留其会籍。
第二章
职能机构及其制度
第八条 1、读书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读书会会员大会,会长、副会长和办公室主任由读书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并颁发聘书;
2、读书会实行例会制;
3、读书会聘请学校有关领导和老师担任顾问和导师;
4、读书会各项活动采用项目负责制。
第九条 读书会会员大会的职权:
1、选举产生读书会会长、副会长和办公室主任;
2、听取和审查读书会会长的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;
3、修改读书会章程;
4、确定正式会员和预备会员。
第十条 例会的主要活动:
1、选举产生执行会长;
2、听取和审查近期活动小结和活动计划;
3、确定活动项目及相关事项。
第十一条 1、会长、副会长和办公室主任的基本条件:
(1) 读书会会员,会长须是正式会员,理想信念坚定,学习成绩优异;
(2) 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;
(3)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。
2、会长、副会长和办公室主任的产生:
(1)自愿提交申请书;
(2)参与竞选;
(3)通过读书会会员民主大会选举确定。
3、会长、副会长和办公室主任的职责:
会 长:负责读书会的全面工作;负责联络导师和其它部门;制定读书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;不定期地向读书会导师汇报工作;开展新会员的发展工作。
副会长:协助会长处理读书会的日常工作;协助会长和活动负责人举办读书会的各项活动;及时与会长交流读书会内部的工作;负责管理读书会会费。
办公室主任:负责联系读书会各会员;负责读书会个人档案的管理;负责读书会会员值班的安排;负责图书室管理;负责读书会活动资料的整理。
第十二条 1、执行会长的基本条件:
(1)读书会会员;
(2)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;
(3)具有一定的责任心。
2、执行会长的职责:
向读书会全体会员汇报活动计划;在全体会员协助下组织开展读书会的专项活动,并作活动总结。
第十三条 读书会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两次;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。特殊情况下,会议可以提前、延期或临时召开。
第十四条 读书会会长、副会长和办公室主任每届任期一年,执行会长任期为一个活动期。
第十五条 1、读书会重大决定的通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,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;
2、读书会接受顾问和导师的指导和监督;
3、会员实行淘汰制。
第十六条 凡属会员自己处理的问题,若无特殊情况,读书会不得干预。
第三章
奖 惩
第十七条 奖励原则:
1、由全体会员对专项活动的执行会长的工作表现作优、良、中评定,并记入个人档案;
2、会长、副会长和执行会长对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会员作优、良、中评定,并记入个人档案;
3、年终考核时,经会员例会决议,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会员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。
第十八条 读书会对违规会员实行处罚,处罚根据会员违规程度及性质,分为以下三种:
1、警告;
2、劝退;
3、开除会籍。
第十九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,可以给予劝其退会或开除会籍处分:
1、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学校各项制度和严重违反读书会章程;
2、 如无正当理由,连续三次不参加读书会的活动,或不做读书会所分配的工作;
3、 期末考试出现不及格现象;
4、 严重损害读书会名誉。
第四章
其 它
第二十条 1、读书会的经费管理以读书会的经费管理制度为准;
2、读书会的图书室管理以读书会的图书室管理制度为准;
3、为适应学校的发展、促进读书会的进一步发展,本章程可以由读书会会员大会讨论进行修改;
4、本章程经读书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起生效,以上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读书会所有。
南华读书会